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就该项目进行院内竞价。特邀请符合条件供应商前来响应。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支付上限(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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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B-2024-106 | 动态干扰电治疗仪、无影灯、手术转运车、治疗车 | 1 | 批 | 45581 |
1.参与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公司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参与公司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3.设备许可证需求:
(1)参与公司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公司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3)如所投产品不需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则不需要提供。
4.参与供应商承诺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响应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人不围标、不串标(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承诺函》需包含上述几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分包参与报名。
说 明:参与供应商须按以上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查。参与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将取消本项目成交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采购活动。
1.供应商在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招采平台(https://ztb.szgmrmyy.cn:37021/)进行线上响应报名并下载竞价文件(凡第一次登录的供应商均需先完成供应商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投标)。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需在2024年11月04日下午05:00前将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招采平台。
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5日下午02:30(北京时间)(响应人无需到场)。
1.时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地点: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1.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
2.地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西院区采购部
3.联系方式:詹文光,联系电话:0755-27165666-8403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采购部
2024-10-30